改編自己或是別人的音樂作品,可以嗎?
一首動人的歌曲背後,隱藏著複雜的智慧財產權課題。從作詞、譜曲到編曲,究竟需要多少創作者的共同努力?歌曲的權利歸屬誰?
如果是原本就有參與歌曲創作的作曲人,能不能對於歌曲再一次進行改編呢!本篇分享由本所合夥律師蘇琬鈺及助理合夥律師高子淵共同撰擬之音樂說法,現已刊登於「MUSICO音樂圈」網站,讓我們一起從《夠愛》談音樂著作。
圖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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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博十週年系列
「愛的印記:楊書涵與長榮交響樂團」音樂饗宴
指揮|楊書涵
鋼琴|盧易之
編曲|劉聖賢
樂團|ESO長榮交響樂團
冠名贊助|眾博法律事務所/LexPro Attorneys-at-Law
藝術行政|歐普思音樂藝術OPUS MUSIC ARTS
主辦單位|MUSICO音樂圈
10/31(五)12:00|OPENTIX正式啟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