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下稱WHO)於2020年2月1日宣布新型冠狀病毒(Corona Virus,Covid-19,下稱新冠病毒)疫情為「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 下稱PHEIC),許多城市因此實行封閉管理,並有部分國家禁止他國航班進入,於此情形,企業可能面臨契約無法履行或被迫停工等狀況,影響甚鉅,企業經營者應提前就自身風險進行完整評估,謹針對新冠病毒可能涉及之法律問題羅列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