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全球美妝市場的蓬勃及消費者強烈需求,台灣化粧品管理近幾年也陸續進行改革,《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新規規定自2021年7月1日上路,此後,化粧品的外包裝或容器均應明顯標示品名、用途及成分事項,以加強保護消費者對於化粧品產品資訊知的權益。
有關上述修法及新規內容,可參考由本所蘇琬鈺助理合夥律師、翁嘉均律師共同撰寫之【《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2021年新規上路,如何標示才不會受罰?】一文,本文已於1月6日登載於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網,歡迎有興趣了解之先進,或需更多相關資訊,隨時與本所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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