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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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訊息]
「疫情警戒下 股東會延後召開應注意事項」已刊載於工商時報名家評論版!
金管會為避免召開實體股東會可能之群聚風險,於5月20日宣布所有公開發行公司至6月30日止一律停止召開股東會;同日經濟部亦公告如非公開發行公司因疫情致公司無法召開或無法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開股東會,公司可以自行延期召開。
針對金管會此次規範,本所主持律師許兆慶博士、林欣頤合夥律師共同撰寫「疫情警戒下 股東會延後召開應注意事項」一文進行說明,本文並於6月7日登載於工商時報名家評論平台及工商時報A6版,歡迎有興趣了解之先進,隨時與本所聯繫。

全文連結如下: https://view.ctee.com.tw/business/29836.html



本法規新訊僅供參考,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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