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9/13
[本所訊息]
「公司法預告開放『視訊股東會』,企業宜提早因應」已刊載於工商時報名家評論版!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經歷重重困難,大部分公司終於在8月31日以前開完股東會。為回應各界放寬以「視訊會議」召開股東會之聲浪,經濟部於110年8月30日預告修正公司法第172條之2及第356條之8,刪除公司須於章程訂明始得以視訊會議方式召開股東會之規定,而公開發行公司於符合金管會授權訂定之條件、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者,亦可以視訊會議方式召開股東會。
雖然目前尚未修法通過,企業仍宜及早因應準備並防範可能遇到之困難,以利股東會與股東臨時會之召開。
由本所主持律師許兆慶博士、林欣頤合夥律師共同撰寫「公司法預告開放『視訊股東會』,企業宜提早因應」一文已於9月13日登載於工商時報名家評論平台及工商時報A6版,歡迎有興趣了解之先進,隨時與本所聯繫。 https://view.ctee.com.tw/legal/32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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