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9/28
[本所訊息]
「綠電是指利用太陽能、生質能、地熱能、海洋能、風力、非抽蓄式水力等具備可再生性與永續性之能源所產生之電力,具備環境效益(Environmental Benefits)的附加價值。而台灣再生能源憑證(Taiwan 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便是作為綠電使用的配套制度,用以證明綠電的來源、類型與數量,並將使用綠電帶來的環境效益憑證化。」
由本所主持律師許兆慶博士、蔡孟昕律師共同撰寫「台灣再生能源憑證制度的願景」一文已於9月28日登載於上報Up Media,歡迎有興趣了解之先進,隨時與本所聯繫。

全文連結如下: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25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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