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整合階段 ➔ | 計畫公展階段 ➔ | 計畫完成階段 |
免經許可情形: 房屋坐落於法定迅行劃定或變更更新地區範圍內。 |
免經許可情形: 私法人為計畫範圍內之所有權人、實施者、出資者等,買受該計畫範圍內住宅。 |
免經許可情形: 私法人為實施者或出資者,且與得分配住宅所有權人於辦竣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前簽訂契約買回住宅。 出資者於新制施行前簽訂契約,經公證或認證買回住宅。 |
應經許可情形: 成屋為屋齡30年以上,或未達安全、耐震標準之住宅。 |
應經許可情形: 私法人非計畫範圍內之所有權人實施者或出資者,買受該計畫範圍內住宅。 |
計畫整合階段 ➔ | 計畫公展階段 ➔ | 計畫完成階段 |
免經許可情形: 私法人為重建計畫之起造人或所有權人,買受該計畫範圍內住宅。 |
免經許可情形: 實施者或出資者與得分配住宅所有權人簽訂契約買回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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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經許可情形: 成屋為屋齡30年以上,或未達安全、耐震標準之住宅。 |
應經許可情形: 私法人非重建計畫之起造人、所有權人,買受該計畫範圍內住宅。 |
合建前 ➔ | 合建後 |
應經許可情形: 成屋為屋齡30年以上,或未達安全、耐震標準之住宅。 |
免經許可情形: 與土地所有權人簽訂合建契約,並依約定承購土地所有權人分得之住宅。 |